從海南省中小學生目前的身心現狀來看,縮短教學時間,減輕課業負擔刻不容緩。中小學生的過重負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校時間過長;作業太多;體育鍛煉時間少;睡眠時間不足等等。而眾所周知,中小學是孩子第二次發育最旺盛的時期。這個時期的孩子應該有合理的膳食,充足的睡眠,適當的體育鍛煉。但我們的學生經常在學習中處于疲勞狀態,無暇從事體育鍛煉、閱讀課外讀物的自我完善活動;因疲于應付而使創造思維禁錮。
從為教育水平的良性發展著想這一目標,減輕課業負擔是當務之急。長期以來,把學生的成績作為衡量教育水平的唯一標準,實質上是順應一部分人急功近利的要求,沒有把教育的長遠目標和國家與民族的利益放在應有的地位。只有讓學生從繁重的課業負擔中解放出來,從事更豐富的文體活動,身心才能得到舒展,視野才會開闊,頭腦才會更加靈活。
致公黨海南省委員會建議從五方面建立防止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多重防護體系:一、加大法律宣傳力度,注重社會主義道德觀的宣傳;二、強化村委會、居委會對未成年人家長的教育、宣傳責任,村委會及居委會應對本轄區的未成年人家庭進行統計,制作未成年人防范性侵的手冊、宣傳資料,定期發放給這些家庭。對于留守兒童,則要特別給予關注,主動向監護人及孩子宣傳相關知識,把預防工作做好;三、在小學、幼兒園及中學設立防止性侵的課程,讓孩子有自我保護防范和意識,同時懂得在受到侵害后如何自救及報警,把損害降到最小;四、建立教師與女學生之間的行為規范,不允許教師把學生單獨帶離教學場所、異性教師不得觸碰學生身體、在非教學時間不得單獨接觸學生等;五、建立受害家庭的協助機制。教育等部門可建立未成年人被性侵援助中心,同時,教育部門應對受到傷害的學生在轉學、信息保密方面制定一系列的措施,盡可能保護這些受到傷害的未成年人,促使他們能盡快回到正常的生活中
隨著三沙市的發展,孩子教育問題已成為地方發展中的矛盾。目前,三沙市永興島常住在冊村民中有近40個小學適齡兒童,由于島上沒有學校,這些適齡兒童大部分留在島外的老家學校就讀小學,存放在爺爺奶奶身邊,成了留守兒童。甚至有少數適齡兒童,由于不愿與生活在島上的父母分開,不得不推遲上學年齡。因此,大部分島民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不愿意將自己的適齡兒童變成留守兒童,呼吁在永興島新建小學,將自己的孩子留在身邊,等到孩子稍大些后再回老家讀書,三沙市附近島嶼居民和島上官兵的孩子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因此,三沙市兒童入學問題亟待解決。
2月8日下午,海南省政協社會科學界代表、海南大學教授李仁君在接受本網記者專訪時表示,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倒掛的現象違背了教育的規律,這種全國普遍存在的不正常現象應該得到糾正。
李仁君解釋,所謂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倒掛現象,就是說重視基礎教育而忽略了高等教育。“以美國為例,它的基礎教育是簡單、明快式的,但是到了大學之后,學生的學習壓力是緊張的。但是我國的基礎教育面臨著很大的壓力,小學生的負擔很重,在某些方面是妨礙到了孩子的天性,造成了一種深夜寒窗苦讀的傳統,孩子們是身心疲憊。到了大學的時候,本該是奮發、積極、有為的時候,反倒是松了一口氣。這是一種非常不正常的現象。”
李仁君認為,受體制的影響,出現的最大問題就是教育行政化,各類教育的分界不甚清晰。教育行政化,行政成本居高不下。教育行政化對于教育的干擾,用已故科學家錢學森的“錢學森之問”(注:“為什么我們的學校總是培養不出杰出人才?”這就是著名的“錢學森之問”。),大家都可見一斑。不過“十二五”以來有兩個重要的規劃,一個是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一個是教育發展中長期規劃。這兩個規劃無一例外都提到了教育去行政化的論斷。而十八屆三中全會里面也明確提出了要教育去行政化,李仁君認為這是可喜變化。
李仁君指出海南上學難主要因教育資源分布不均勻,大量中小學集中在海口,而且海口基礎教育和全國相比是比較薄弱的,海南基礎教育的薄弱導致海南人才引進的困難。
唐捷建議,第一,政府應該將學校的管理和安全工作納入到發展的規劃中,加大投入,加強力量,健全制度;第二,建議省教育廳應設立專門的管理工作機構,配備專人負責;第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安全預警機制和防險防災應急預案。
在今年兩會開幕前,唐捷專門向政協會議提交了《關于增強政府在校園安全建設與未成年人保護中的主導性地位的建議》。他認為,學校是學生學習生活的場所,學生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學校里度過的,學校應該保證其在學校內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學校作為一個組織,無法直接承擔責任,校長作為學校的法定負責人和代表,應當代表學校對所有的教育教學活動及其行為后果負法定責任。如果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學校方面引起的,校長則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同時,教育資源是一種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和統一管理。政府在為校園安全方面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相應的,也要承擔相當的責任。
《建議》認為,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具有隱蔽性,每暴露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后面就有6起是隱案,這說明還有更多數量驚人的未成年人性被侵案件沒有被暴露出來,我們所看到的還只是冰山一角。
《建議》從諸多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分析,未成年人被性侵案具有以下四個特點:被性侵未成年人的父母缺少防護意識;受害未成年人年紀多為8-12歲;學校教育缺失;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多為熟人作案(如養父、鄰居、老師等),犯罪行為發生在被性侵未成年人活動區域附近的偏僻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