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推廣應用,逐步停止銷售燃油汽車,順應廣大群眾安全、順暢出行的客觀需要,海南省政府發布了《關于實行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通告》,自2018年5月16日0時起,海南在全省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意味著海南是繼2014年12月深圳宣布限購以來,第九個開始汽車限購的區域。【詳細】
海南省自2018年5月16日0時起在全省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經廣泛調研、論證、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由省公安廳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制定了《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