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將于2018年11月1日起實施,《辦法》共四十二條,主要從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規劃與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規范,生活垃圾分類的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辦法》參照國家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規定,將海口生活垃圾分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同時要求環衛部門制定生活垃圾具體分類目錄,編制分類投放指南。
屆時,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方式等要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隨意傾倒、拋灑或堆放的單位將分別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將處以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垃圾是“放錯位置的財富”,如何讓它發揮最大價值,垃圾分類是有效的途徑,垃圾分類是一項需要長期堅持的工作,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說起來不容易做其實也很容易,只要每個人動起手來就行,但如何切實做到動起手來還需要時間來證明,讓我們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