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建議|一條留言助力解決賠償難題 網友發來感謝信
近期,海南樂東一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留言,反映購買到不適宜海南土地種植但仍進入海南市場的玉米種子,導致玉米收成遇到問題,希望官方介入調查,讓出售種子的經營者給予賠償。
接到網友留言后,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信訪局十分重視,將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于2月10日作出回復。回復稱,根據《種子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種子使用者因種子的標簽和使用說明標注的內容不真實,遭受損失的,種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種子的經營者要求賠償。2022年1月27日,經縣執法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對雙方進行賠償協商,種子代銷點同意現場賠償每畝600元,共18畝玉米種植地塊,總計10800元。【留言原文鏈接】
留言截圖
留言原文
尊敬的書記您好,我是之前反映過種植多畝玉米收成遇到問題的農民工的女兒,前幾天縣里反映后是有工作人員下去核實了,投訴人也承認了這是玉米種子問題,但后面工作人員只讓雙方自行進行協商如何賠償,而時至今日,被投訴方仍沒有解決問題的意思,也沒給予任何賠償,還請繼續介入調查,還我父親和三伯一個公道并且給予賠償!希望書記能夠理解百姓的不易,查清這批玉米種子為何不適宜海南土地種植仍進入海南市場。
回復原文
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信訪局
網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網的留言后,我們十分重視,將反映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現回復如下:
該農戶于2021年9月30日-10月1日在利國鎮的種子代銷點購買26袋太陽花6號玉米種子,貨值3900元,于2021年10月2日九所鎮九所村種植18畝。在種植期間,玉米結果數量較少,產量低,經雙方協商無法達成賠償事宜。根據《種子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種子使用者因種子的標簽和使用說明標注的內容不真實,遭受損失的,種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種子的經營者要求賠償。2022年1月27日,經縣執法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對雙方進行賠償協商,對方同意現場賠償每畝600元,共18畝玉米種植地塊,總計10800元。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
反映的問題得到解決后,該網友再次留言表示感謝,稱“感謝各個出面協調的領導及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你們的幫助下事情已得到了妥善解決,感謝你們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幫助百姓,再一次感謝你們!”【留言原文鏈接】
留言截圖
留言原文
感謝書記及各個出面協調的領導及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們,感謝你們百忙之中抽空出來解決我們的求助問題,在你們的幫助下事情已得到了妥善的解決,感謝你們盡心盡力盡職盡責的幫助百姓,再一次感謝你們!同時祝愿新年快樂!
此前留言: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12702060
群眾利益無小事
您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困難?
歡迎來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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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海南頻道
整理編輯:劉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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