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創業投資工作指引(2022年版)》明確:創投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
記者傅人意
2022年10月30日07:19 |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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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創投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
近日,海南省發展改革委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創業投資工作指引(2022年版)》(以下簡稱《指引》),明確海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有關規定和優惠政策。要求備案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創業投資是指向處于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未上市成長性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后,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取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創業投資企業,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設立的主要從事創業投資的企業組織。創業企業,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設立的處于創建或重建過程中的成長性企業,但不含已經在公開市場上市的企業。
《指引》明確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有關規定,在發展改革部門備案條件為:已在市場監管部門完成登記注冊;經營范圍符合規定;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首期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后5年內補足注冊資本;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單個投資者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所有投資者應當以貨幣形式出資;至少3名具備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指引》明確海南創業投資企業優惠政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并完成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一是可以按投資于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貿港鼓勵類產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從業人員,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部分予以免征的優惠政策。
(責編:蔣成柳、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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