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感染者如何用藥?何種情況下要去醫院?權威解答來了
人民網海口12月23日電 (李學山)12月23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新聞發布會(第八十三場)在海口舉行,海南省人民醫院呼吸與危重癥醫學科主任醫師陳永倖,感疾控部部長、感染病醫學中心副主任吳彪在回答媒體提問時介紹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如何用藥及何種情況下要去醫院就診的注意事項。
用藥不要超劑量、超頻次
陳永倖說,大部分新冠病毒感染者不需要吃藥, 多喝水、多休息、多睡覺、心態放松就可以了, 一般5-7天就好轉、治愈。有部分患者癥狀較重,感覺不舒服,可能影響睡眠及休息,那就需要用“感冒藥”,主要是緩解癥狀的藥物,這些藥物有以下幾種:1、退燒止痛藥: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2、鎮咳、化痰藥物:右美沙芬、復方甘草合劑、氨溴索等。3、緩解流涕和鼻塞的藥物:撲爾敏、氯雷他定等。4、緩解咽痛、咽干藥物:如六神丸、西瓜霜含片等。5、中成藥:蓮花清瘟膠囊、百蕊顆粒、貫黃感冒沖劑等,還有一種就是含多種成分的復方感冒藥如泰諾,可以緩解多種癥狀。
用藥時要注意:一是退燒藥不要和復方感冒藥服用,因為好多復方感冒藥里面含有退燒藥。二是不要疊加使用多種“感冒藥”,不得超劑量、超頻次使用,用多了用雜了副作用就大,對身體會有損害。三是服用“感冒藥”時一定要注意核對藥品說明書中的具體成分,出現哪種癥狀,就使用相應的藥物來緩解。比如,當體溫升到38.5℃以上且無其他癥狀的時候,可以只服用對乙酰氨基酚或者布洛芬;如果同時有流涕、鼻塞、全身酸痛等多種癥狀時,可以只服用泰諾一種藥來緩解。總之,用藥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不那么難受,而不是越多越好。
一般來說,體溫38.5℃以上或體溫未達 38.5℃,但有明顯不適、影響休息時,可吃退燒藥,這類藥物在使用時要按說明書用藥,比如對乙酰氨基酚4-6小時吃一次,24小時不得超過4次。布洛芬6-8小時吃一次。這兩種退燒藥不能同時服用,并且用多了會導致肝腎損害。一般退燒藥起效時間為30-60分鐘,藥效消失后,可能會反復發燒幾次,2-3天后一般會恢復正常。但如果3-5天后患者還是高燒不退,則需要去醫院看病,檢查一下有無其它問題。
五種情況需要就醫
吳彪說,絕大多數的新冠患者是不需就醫的,但可能出現的癥狀有:咽干、咽痛、咳嗽、乏力、發熱等,不需要驚慌,基本上7-10天轉陰。
如果你是屬于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感染者或者輕型病例,并且家庭環境又具備自我隔離的條件,那么完全可以在家里進行自我隔離和健康觀察。
國家針對居民不同基礎疾病和疫苗接種情況制定了風險評估標準。其中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的人群才劃為低風險人群:①年齡小于80歲;②無基礎疾病,或者基礎疾病穩定且全程接種疫苗。
如果你不屬于低風險人群,又同時伴有高熱等癥狀,那么應該前往醫院進接受醫生進一步的評估:
(1)呼吸困難或氣促。
(2)經藥物治療后體溫仍持續高于38.5℃,超過3天。
(3)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且不能控制。
(4)兒童出現嗜睡、持續拒食、喂養困難、持續腹瀉或嘔吐等情況。尤其3個月以下的小嬰兒出現發熱,無論孩子狀態如何都應該來醫院就診。體溫過高時建議口服退燒藥后再前往醫院。
(5)孕婦出現頭痛、頭暈、心慌、憋氣等癥狀,或出現腹痛、陰道出血或流液、胎動異常等情況。
出現以上情況建議及時就醫,按照分級診療的方式及時轉診。就診時注意首先盡量自我保護,不與外人接觸,最好自駕到醫療機構,嚴重者可呼叫120救護車送至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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