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開展小微型客車租賃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人民網???月15日電 (黃維)為規范小微型客車租賃行業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行業安全健康發展,近日,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小微型客車租賃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2023—2024年)》(以下簡稱《方案》),決定自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開展小微型客車租賃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方案》明確,到2023年底前,海南小微型客車租賃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根本遏制;到2024年底前,市場秩序不斷規范,服務質量明顯提升,努力構建與自由貿易港定位相匹配、社會需求相適應的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體系。
《方案》指出,要嚴肅查處未依法備案的租賃經營人和不合格租賃車輛等非法違規行為。2023年5月底前,各市縣交通運輸部門建立實施備案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人、檢驗合格的租賃車輛名單,實施動態更新并及時公布。在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對租賃經營人、租賃車輛進行全面排查比對,核實摸清市場主體及車輛情況,建立租賃經營人和車輛臺賬,及時抄送同級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或者變更備案的、租賃小微型客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上路行駛條件的,應主動協調公安、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聯合執法,責令改正,督促將客車登記的使用性質變更為租賃,并依法處罰。
《方案》要求,要嚴格規范經營行為。督促租賃經營人在經營場所或者服務平臺以顯著方式明示服務項目、租賃流程、租賃車輛類型、收費標準、押金收取與退還、客服與監督電話等事項,建立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管理檔案,及時報送相關數據信息。對違反規定的,依法責令改正并予處罰。
《方案》強調,要嚴格規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電子商務平臺經營人根據客車租賃經營人和租賃車輛名單,負責對租賃經營人和接入車輛合法性等信息的核驗,對未依法備案的租賃經營人和不合格租賃車輛等,不得提供租賃交易撮合、信息服務。從嚴督促落實電子商務平臺經營人的主體責任,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從源頭上杜絕非法違規租賃經營行為。
海南將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等多部門常態化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制定實施年度監督檢查或監管執法計劃,會同公安和市場監管部門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聯合監督檢查,加大對小微型客車租賃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非法經營、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變相強迫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理,迅速消除社會輿論的不良影響。將違法行為納入有關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強化信用監管。按照《海南省綜合行政執法協作暫行規定》,及時移交違法線索,實行閉環管理。
據悉,本次專項行動分為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提升三個階段。各市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強化監督檢查和執法監管,建立整治工作臺賬、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清單,通過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線上線下結合等方式,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對拒不改正和違法情節嚴重的,公開曝光,實施頂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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