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快速化解疫情期間的矛盾糾紛,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不斷加大案件調解力度,靈活采用電話溝通、微信調解等便捷辦案模式化解矛盾糾紛,近日,昌江法院通過“線上”辦案,成功調解了一宗標的額159萬多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2014年11月,原告某混凝土公司與被告某建設公司簽訂《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約定由原告向被告供應商品混凝土。2014年11月至2019年4月,被告共拖欠原告商品混凝土貨款159萬多元未支付。2019年8月,被告向原告出具付款承諾書,承諾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付清貨款,后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向昌江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貨款及違約金。
案件立案后,承辦人經過對案件分析研判,發現該糾紛權利義務清晰,且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目前在湖北,無法到法院參與訴訟,經電話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征求雙方的同意,承辦人利用微信開展線上調解。
經法官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充分釋明,雙方很快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定于2020年6月1日前付清拖欠原告貨款159.4萬元,如到期未履行償還義務,被告應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及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隨后,書記員將調解協議分別郵寄給雙方簽名確認,案件成功調解。
疫情防控期間,昌江法院堅持防控和辦案“兩手抓”、“兩不誤”,積極借助互聯網和信息化手段,針對權利義務清晰、雙方爭議不大的民事案件,不斷加大調解力度,優先推行“線上”調解,實現讓當事人足不出戶便能解決矛盾糾紛,享受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最大限度減輕疫情帶來的影響。(趙虹、林小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