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海口市龍華區宜欣城,市民自帶環保購物袋挑選商品。本報記者 李天平 攝
相關企業展示的禁塑替代產品原料。 本報記者 陳雪怡 攝
為幫助市民養成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習慣,海口有的超市推出購物框租借服務。 本報記者 李天平 攝
淀粉改性母料、PLA改性原料、PBGA改性原料、PGA改性原料……近日,在海南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展示大廳,記者看到排列整齊的透明玻璃瓶里,分門別類裝著一瓶瓶顆粒狀物品。
“這些是生產全生物降解塑料的原料。目前賽高已形成全生物降解改性原料2萬噸/年、全生物降解薄膜袋類制品1500噸/年的生產能力。”賽高公司董事長邢青濤說。
未來,這些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將成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替代品之一。按照計劃,從今年4月起至11月底,海南省將在重點行業和場所開展禁塑試點工作,對列入《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第一批)》的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類10小類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說“不”,以負面清單的形式拒絕“白色污染”。
作為海南自貿區建設12個先導性項目之一,海南省開展禁塑工作以來,一步步制定和完善舉措,從修訂發布地方法規,到制定印發第一批禁塑名錄;從推動替代產品相關產業發展,到組織開展地方標準編制等等,不斷推動落實禁塑“綠色方案”,以化解“白色污染”問題。
禁塑進入新階段—— 與兩大類不可降解制品說“再見”
按照試點工作安排,今年4月起,海南省重點行業和場所將逐漸跟塑料袋、外賣盒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說“再見”。
“我們希望通過開展試點工作,對禁塑各項措施及替代品性能進行測試和評估,為禁塑法規正式實施提供經驗。”3月26日,在海南省禁塑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鄧小剛說。
這是有關部門繼去年2月圍繞《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向社會各界作出解讀之后,再次就禁塑作出重要部署,為進一步施行打下良好基礎。
去年2月16日,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方案》,標志海南省禁塑工作全面啟動。一年多時間來,海南省禁塑工作不斷向前邁出步伐。
“海南省不久前頒布的《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明確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海南省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鄧小剛指出,當前禁塑工作頂層設計正完善,第一批禁塑范圍也得到明確。
目前海南省一次性塑料袋年消耗量約4萬噸、一次性塑料餐具約2.5萬噸,共計約6.5萬噸。第一批禁塑范圍,也鎖定在塑料袋、塑料餐具2大類10個小類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上。
“比如購物袋、日用塑料袋、垃圾袋、紙塑復合包裝袋、餐盒(含蓋)、碗(含蓋)、碟、盤、飲料杯(含蓋)、吸管等,都是第一批《名錄》禁止的種類。”省生態環境廳土壤環境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第一批《名錄》緊扣“一次性”和“不可降解”兩個關鍵詞,嚴格限定在塑料袋和塑料餐具這兩大類,并非對所有塑料制品提出禁止要求,如其中禁止的塑料袋和餐具均不包含商品預包裝。這主要體現了先易后難、積極穩妥的原則。
禁塑帶來新機會—— 替代品市場吸引島內外企業投資
“我們每年餐具成本是500萬元,如果選擇替代餐具,替換成本將增加50%,按替代產品價格來看,每年需要增加200多萬元的成本,這對企業經營會帶來挑戰。”對于禁塑,海南銀達國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龍華直言,他最關心的是替代產品生產供應和使用成本的問題。
陳龍華關心的問題十分關鍵。因為如何進一步擴大替代產品產能,是落實禁塑工作過程中的“卡脖子”問題。
“禁的同時,相應替代品要跟得上,尤其在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框架下,我們要提供替代品,尤其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將來不僅滿足海南,還可以滿足世界其他地方的需要。”鄧小剛指出,海南省正積極支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研發、生產和推廣使用。
在反應靈敏的行業企業看來,這將帶來新的商機。目前,海南省已經有4家企業在建和擬建替代品生產項目,海南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即是其中之一。該公司全生產降解一次性餐具生產線將于今年6月投產,預計到2021年9月產能可提升至2500噸/年;袋類制品生產線今年年底投產,產能可提升至6000噸/年。
“一方面,我們鼓勵省內現有傳統塑料生產企業轉型升級,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替代品生產能力;另一方面,對標國內外行業內優勢企業,加大招商引資,已有幾個項目正在加快落地,爭取盡快形成生產能力。”省工信廳消費品工業處處長王秀好介紹,多家企業有意來海南省投資,預計到今年底海南省將具備2.3萬噸/年的替代品生產能力。
據介紹,省工信廳已印發實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初步確定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農業投入品、新型原料樹脂等產業發展重點,鼓勵全生物降解塑料研發創新。
王秀好介紹,從產業發展重點方面,海南省鼓勵全生物降解塑料全產業鏈發展,同時也鼓勵布制品、紙制品和其它生物質制品(包括甘蔗渣利用、竹纖維等)產業發展。在產業布局方面,堅持項目進園區,選擇配套比較成熟、有一定產業基礎的園區集約集聚發展;此外,回收堆肥產業主要依托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基地布局建設。
禁塑要有新方法—— 為替代品監管檢測出臺“標尺”
在推進禁塑落實過程中,如何做到有效監管同樣是需要解決的“卡脖子”問題。
“如果沒有有效的監管措施,真正的降解塑料制品企業將無法生存,最終也無法達到禁塑效果。”作為行業生產者之一,海口誠佳美塑料包裝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呂細群認為,政府部門要加強對塑料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打擊違規生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業。
相關要求提出,要形成監管閉環,通過形成產品可追溯體系、實現流通環節監管執法等措施,優化和完善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效率。
對此,海南省各相關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禁止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對查辦的重大案件,依法加大執法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無主觀故意、違法情節輕微的以教育整改為主;對有主觀故意、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后果的,從快從重堅決查處,以達到社會效果和執法效果相統一。”省市場監管局執法局局長張威善說。
此外,“海南省還加快完善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檢測能力建設,發布地方標準,部署和運行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臺,依托平臺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流通環節全過程追溯體系,實現監管執法信息化。”鄧小剛說。
目前海南省已編制《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并將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快速檢測方法,從而為執法監管提供“標尺”和科學根據。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快速檢測方法具有技術集成的特點,在禁塑領域,是國際上首個發布具有可執法效益的技術標準。”負責該項工作的海南大學分析測試中心負責人馮玉紅介紹,快速檢測方法已基本成型,待完善后即可推出,下一步還將結合海南省禁塑名錄的階段性發布,完成相應數據庫更新等動態工作,以更好地為相應執法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禁塑時間線:
2019年2月
《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印發,標志我省禁塑工作全面啟動。
2019年5月
《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實施方案》印發,提出2020年底前在海南全省范圍內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
2019年12月
《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出臺,規定2020年12月1日起海南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這也是全國第一部禁塑工作專項省級地方法規。
2020年3月
《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第一批)》發布,將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類10個小類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納入第一批禁塑范圍。
2020年3月
《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印發,推動替代產品相關產業發展。
周曉夢/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