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口6月8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月8日舉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新聞發布會,邀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6+1+4”。
“6”就是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數據安全有序流動。圍繞這6個方面,《總體方案》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
貿易自由便利方面,對貨物貿易,簡單的說就是“零關稅”,就是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對服務貿易,簡單說就是“既準入又準營”,將實行以“既準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一系列政策舉措。
投資自由便利方面,一句話,“非禁即入”,就是大幅放寬海南自由貿易市場準入,實行“非禁即入”制,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活力。
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方面,強調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圍繞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分階段開放資本項目,有序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境外資金自由便利流動。
人員進出自由便利方面,針對高端產業人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目的是打造人才聚集的高地。
關于運輸往來自由便利方面,將實行高度自由便利開放的運輸政策,推動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航空樞紐。
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方面,要在確保數據流動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擴大數據領域開放,培育發展數字經濟。
“1”就是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特別強調要突出海南的優勢和特色,大力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進一步夯實實體經濟的基礎,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
“4”就是要加強稅收、社會治理、法治、風險防控等四個方面的制度建設。
一是按照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強法治、分階段的原則,逐步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稅收制度。
二是著力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自由貿易港治理體系。
三是建立以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基礎,以地方性法規和商事糾紛經濟解決機制為重要組成的自由貿易港法治體系,營造國際一流的自由貿易港法治環境。
四是制定實施有效措施,有針對性防范化解貿易、投資、金融、公共衛生、生態等領域的重大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潘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