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海南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海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措施清單》,從6個方面提出17項務實舉措,系統梳理了海南省中小學教師存在的過重負擔,并明確回答了“如何減負”以及“由誰來減”等問題。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一些歷史的和體制機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教師特別是中小學教師還存在負擔較重的問題。文件的出臺,既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精神的重要舉措,也是省委、省政府在第36個教師節來臨之際送給全省中小學教師的一個節日“禮包”。
文件從教師反映比較強烈的不合理負擔入手,提出了減負的路徑,清理規范甚至刪減了中小學教師不應該承擔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多個事項——
第一,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落實清單管理。今后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
第二,統籌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明確各部門涉校宣傳活動,要由教育部門整體規劃、分類指導、統籌安排;各鄉鎮、街道社區分配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務,中小學校有權予以拒絕;各類慶典、招商、拆遷、征地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和工作,以及針對學生群體或學生家長群體事項的統計、發動、催繳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不得強制攤派給中小學校和教師。此外,在城市創優評先活動中,涉及中小學校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各校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
第三,統籌規范精減報表填寫工作,規范教育統計和進校調研工作,減輕中小學校和教師處理行政事務的負擔,提升數據采集信息化水平,做到“讓信息多跑路、教師少跑腿”。
第四,統籌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明確抽調或借用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且抽調或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抽調或借用教師參與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等重要專項工作的,由教育部門依程序統籌安排;抽調或借用教師參與扶貧工作的,要聚焦“控輟保學、教育扶貧資助”等教育扶貧重點任務,通過扶智方式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多作貢獻。
第五,科學合理設置教育教學活動,有效化解大班額、大校額現象,提高學校常規管理水平和效率,提高教師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負擔。
第六,保障中小學教師合法權益,明確政府、學校、教師及社會的職責邊界,依法依規賦予教師懲戒權,保障教師履行工作職責的合法權益,防止教師對學生的管理出現“不敢管”和“過度管”的現象。
文件指出,中小學教師面臨的額外的工作負擔來自方方面面,必須厘清責任,堅持剛性治理。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落實審批和報備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進;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督促落實;各級教育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落實好組織實施工作;省直各有關部門要落實減負工作責任制,厘清不同層級、部門、崗位職責,對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堅決予以清理和規范。
根據文件,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將被納入省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督導,督導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省教育廳將從兩個方面抓好文件落實工作:第一,接地氣、入人心地開展好宣傳解讀,發揮好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政策聚民意暖人心的作用;第二,督促各市縣以及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責任分工,盡快落實減負措施,促進形成良好教育教學環境,讓教師把時間和精力充分投入到教育教學工作中去,通過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滿足感、幸福感,為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推進海南自貿港建設作出教育系統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