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7日制定發布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強調反壟斷法及配套法規規章適用于所有行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公平公正對待,旨在預防和制止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促進平臺經濟規范有序創新健康發展。
針對社會各方反映較多的“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熱點問題,指南明確,認定平臺經濟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通常需要先界定相關市場,分析經營者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再根據個案情況分析是否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指南詳細列舉了認定或者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考量因素,包括經營者的市場份額、相關市場競爭狀況、經營者控制市場的能力、經營者的財力和技術條件、其他經營者的依賴程度、市場進入難易程度等。同時,指南逐一細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表現形式,如不公平價格行為、低于成本銷售、拒絕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差別待遇等,促進平臺經濟領域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
指南專章對依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作出規定,細化平臺經濟領域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表現形式,要求對制定涉及平臺經濟領域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等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指南為加強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監管提供了科學有效、針對性強的制度規則,有利于反壟斷執法機構統一執法標準、提高執法透明度,促進各類市場主體深化對反壟斷法的理解和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