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村集體經濟收入493123.04元,其中土地租金收入2000元,魚塘租金收入4800元,上級撥入集體土地補償款收入486323.04元,支出5戶村民失地補償款465178.56元,余額27944.48元。”近日,海南省瓊中縣營根鎮升坡村委會升坡二村將第一季度村里的賬目收支情況進行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這兩年村里的錢怎么花的,都能及時公布,而且‘三資’都有人代管、監督,所有賬目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灣嶺鎮錄南村村民盤達富說。
農村“三資”管理規范有序,管理使用情況主動公開,群眾監督意識進一步增強……這些轉變源于瓊中縣委“寫”了三年的巡察“后半篇文章”。
2016年底,十三屆瓊中縣委通過“以鄉帶村”的方式,對全縣6個鄉鎮黨委開展巡察。
“老鄉,你們村有集體經濟嗎?村里的錢用在哪里,怎么花的,你們知道不?”巡察組目標精準,牢牢抓住農村“三資”管理這個牛鼻子。
“我們村有一些集體土地,但租金是多少我們不知道。”“村里的錢都是村干部管著,具體有多少錢,是如何開支的,我們不是太清楚。”“村干部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根本沒人監管。”……
巡察組走村入戶了解情況時,村民對集體資金使用、集體土地發包等方面問題反映強烈。
“村財鄉管工作只實現了行政村全覆蓋,對村小組資金、資產、資源的監管還存在不少漏洞,這個問題應該不是個別,我們可以多排查一些村。”來自財政部門的巡察組干部小王提出自己的見解。
在接下來的巡察過程中,巡察組重點對39個村(居)“三資”管理情況進行全面“體檢”,發現管理不規范、監督不到位、經費支出明細不清等25個問題。
“農村‘三資’管理,一直是農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和焦點,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的溫床。必須有計劃、有重點、有力度地強化監管,確保工作規范運行,守好村民來之不易的‘家底’。”
在縣委巡察綜合情況匯報會上,巡察部門向縣委提出建立健全農村“三資”代理制度、促進基層治理規范化意見建議,得到一致通過。
瓊中縣委迅速對相關工作展開部署,由縣紀委監委牽頭,縣財政部門、各鄉鎮黨委分工負責,加強農村“三資”管理頂層設計,就代理內容、制度建立、責任區分、監管措施和紀律要求進行全面規范。
2017年11月,瓊中縣在營根鎮、和平鎮啟動農村“三資”代理服務試點工作,在所有權、收益權、使用權、審批權、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各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愿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開展代理服務工作,施行資金委托代管、資產統一監管和資源聯合協管制度。
經過三年試點,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瓊中縣于2020年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全面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研究出臺《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暫行規定》,設立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在各鄉鎮財政所掛牌成立農村“三資”委托代理服務站,配備專業人員46名。
這一連串的改革,帶來了實實在在的成效。“2017年,瓊中縣村(居)黨員干部問題線索中,涉及農村‘三資’問題占比為72%,2020年已降至14%。”瓊中縣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人介紹。
截至目前,瓊中縣758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已有632個簽訂代理服務協議,累計代理資金2.595億元。瓊中縣通過強化巡察成果運用,進一步加強農村“三資”管理,為防范基層“微腐敗”、保障民生利益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為提升農村基層治理水平,推動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動力。(瓊中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