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促進法自今年6月起正式施行。司法部近日發布通知,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年的“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以保障農村群眾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需求為重點,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助力鄉村振興。
未來鄉村地區的群眾將獲得哪些實惠?在9日司法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詳解。
健全涉農法律制度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有強有力的法治保障,確保政策舉措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國家鄉村振興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陳洪波表示,要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對空白領域、薄弱環節加強立法立規,把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目標要求用法律制度固定下來,推動出臺有關政策文件,促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全面振興。
同時,要進一步嚴格執法。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維護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保障等重點任務,狠抓法律政策落實落地。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強化重點領域執法,壓實責任、整合力量,努力開創鄉村振興新局面。
完善鄉村治理體系
陳洪波介紹,另一項重點工作是圍繞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提升鄉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比如,通過法律手段遏制宗族惡勢力,打擊村霸;依法破除鄉村封建迷信活動;依法懲處鄉村邪教組織等。全面推行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四議兩公開”制度。開展形式多樣的村級議事協商,探索村民小組協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微腐敗整治,依法依紀懲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此外,要圍繞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鄉村法治教育。發揮村規民約的積極作用,推進農村移風易俗,破除高價彩禮、厚葬薄養等陋習,加快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
補齊法律服務短板
司法部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有基層法律服務機構1.4萬多家,其中鄉鎮機構8700多家;共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6.3萬多人,其中2.8萬多人在鄉鎮執業。目前我國已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56.6萬個,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網絡初步建成。
“盡管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的進展有目共睹,但還存在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力量薄弱、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分配不均衡等問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副局長施漢生說。
據悉,司法部將在現有基礎上,以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為重點,加強基層實體平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資源依法跨區域流動機制。針對法律資源匱乏的欠發達地區,將從政策、人才、資金、項目等方面著手,立足所需、突出重點、精準發力。
同時,推進以網絡平臺為統領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深度融合發展,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向移動服務、隨身服務方向發展,增強鄉村群眾運用法律服務的實際體驗。
加強重點領域保障
據介紹,活動將突出保障農民工、特殊群體、易返貧致貧戶等困難群眾獲得優質法律援助;引導律師擔任鄉村企業法律顧問,開展鄉村企業“法治體檢”專項活動。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副局長劉華春表示,今年司法部將聚焦農業農村重點產業項目,組織各地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鄉村企業“法治體檢”,對企業負責人和員工進行法律培訓,指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優化鄉村企業營商環境。
司法部還將加強法律援助與公證、司法鑒定工作銜接,通過擔任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公證書等多種形式,為農村招商引資、農業產業園建設、村鎮企業發展等提供公證服務,為農村小額貸款、企業抵押貸款和融資等提供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服務,圍繞農業科技創新過程中創設的知識產權提供知識產權公證服務等。
“下一步,我們將把鄉村振興促進法納入‘八五’普法的重點內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統籌運用基層法治宣傳陣地、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農村文化禮堂、農家書屋等,為群眾搭建有效學法平臺,推動廣大干部群眾學法、懂法、用法。”施漢生說。